出自:大洋网-广州日报
11月9日,记者从市政府获悉,中山市已于日前出台政策,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典当融资项目,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(下称担保机构)、与担保机构建立业务关系的合作金融机构(下称合作金融机构)和典当机构为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,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。
记者了解到,2008年第四季度全市典当业共为中山中小企业放款2亿元,今年上半年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总额达5.52亿元,该渠道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。目前,市政府已经出台相关补助方案,在典当机构补助项目方面,对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,年融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典当机构,按申报年度实际发生典当融资总额不高于2%给予补助,每个典当机构年度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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